中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委员分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0-08浏览次数:0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南通市纪委《市属高校纪委工作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纪委工作职责。    

工作任务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做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    

(一)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二) 加强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三) 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并按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    

(四) 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纪律。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中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违纪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五) 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重点对重要岗位和部门掌管人、财、物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    

(六) 加强调查研究,协助党委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七)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信访工作程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八) 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纪检干部进行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    

(九) 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纪委委员工作分工职责    

(一) 纪委书记职责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    

2.负责召开纪委委员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    

3.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纪检系统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4.及时处理群众检举、申诉材料,负责交办和催办工作。    

5.负责对全体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6.负责督促检查由纪检监察部门承办违纪案件的核查和审理工作。    

7.安排各基层党支部及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完成上级纪委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纪委副书记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工作。    

2.组织和准备纪委召集的会议材料,主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    

3.负责组织纪委工作计划的起草和有关文件的上报及下发工作,负责纪检和监察材料的撰写、宣传报道及网络宣传工作。    

4.负责纪检信息、纪委印章管理、纪委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举报信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规章制度的拟定与检查工作。    

7.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纪委制定的工作计划,负责逐项抓好落实。    

8.完成纪委书记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 纪委委员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2.协助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从政行为和工作程序的监督。    

3.协助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4.根据纪委每年的工作任务,积极向党政领导班子提出建议和改进办法。    

5.了解所联系的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    

6.完成学校纪委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纪委委员联系点工作分工    

详见《关于纪委委员挂钩联系点分工的通知》    

四、附则    

本规定自 颁布之日 起施行,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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