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纪委,市纪委各综合派驻纪检组,市级机关纪工委: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 。 市委召开专题会议, 就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了研究 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出台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为 全面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进一步 强化 责任担当 、 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执纪问责 ,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经市委同意,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传达学习,强化责任担当。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 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批示的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韧 劲 ,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 工作 ,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履责记实、述责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年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摆“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要抓住“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 要 从自身做起,带头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整改作风建设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
二、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强化主体责任,增强遵章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机关或企业食堂、 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以及 “一桌餐” 隐蔽场所 违规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 请客 送礼,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 强化监督责任, 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主动 作为,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手段,集中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化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和各类消费记录平台、税控电子信息平台等大数据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着力发现隐形变异问题,增强监督检查实效。
三、坚持挺纪在前,强化执纪问责。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紧盯具体问题线索, 把握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对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越往后执纪 要 越严。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规违纪的,不论职务高低,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查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对履责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建立完善具体规定,为深化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元旦、春节前夕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于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全市各级 纪检监察 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 要 按照“ 打铁 必须 自身硬 ”要求,进一步 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约束,严明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对违反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个禁令”的,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