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0

为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根据省、市纪委部署要求,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现将本年度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各中层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明确如下:

一、责任时限

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

二、责任划分

1.组织责任。学校党委对全校党管部门、支部、工会、团委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委、校长室对全校各行政部门、系部廉政建设负总责。各部门、系部对所属部门、人员廉政建设负责。

2.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职能部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负总责,各部门、系部正职对所属人员负总责,支部委员和部门副职对所属党员、人员负责。

三、责任清单

(一)明确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明确中层部门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2.分析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举措,并组织实施;

3.组织本部门班子成员、关键岗位人员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进行指导、督促。

(二)强化宣传教育

1.组织本支部(部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规定、制度和文件;

2.抓好本支部(部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

3.加强本支部(系部)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学校、进课堂,把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学科教育体系。

(三)加强作风建设

1.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配套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严控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2.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本支部(部门)教职员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四)协助纪委查信办案

1.配合纪委(纪检监察与审计处)查办支部(部门)信访举报案件,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及核实情况;

2.负责或受分管校领导、纪委(纪检监察与审计处)的委托,同本部门相关个人进行廉政约谈。

(五)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

2.组织开展本部门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紧抓三个重点(重点问题、重点人、重点事),科学设置工作流程,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3.积极配合纪委(纪检监察与审计处)开展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微巡察”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六)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1.及时报告本支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或出现的重要问题,对取得的成绩,予以总结提炼;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2.自觉接受学校组织的对支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班子和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考核;每年底(12月20日前),向校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支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七)严格廉洁自律

1.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及时申报个人有关事项;

2.带头执行学校“三重一大”等制度,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

四、责任追究

全体负责同志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追责:

1.对学校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职责范围内对不正之风未予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或学校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所属支部、部门或人员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隐瞒不报的;

4.放任、包庇、纵容所属人员违反财经、工资、工作统计等,弄虚作假的;

5.在巡察中发现有突出问题及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五、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一份,学校党政备案一份。

 

学校党政分管负责人(签字):           中层部门负责人(签字):

 

                                            党支部负责人(签字):

               

  2017年3月   日                                2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