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通师高专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巡察“回头看”的工作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0

为全面掌握2016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巡察自查整改和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做好迎接市委巡察的各项准备工作(无缝对接),根据“内部巡察”方案规定和学校党委、纪委的要求,制定内部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7224日至2017430

    二、阶段步骤

(一)自查整改“回头看”阶段从2017224日开始至2017320日结束,按以下步骤有序实施:

1.各位校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分管联系的中层职能部门和党支部书记成立“回头看”工作小组(每组三人)。

2.全面回顾“内部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本部门和支部自查整改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3.各中层部门和支部详细报告内部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仍在整改的事项和需要整改还未能整改的事项(清单),并说明自查自评情况,形成本部门自查整改“回头看”工作报告,于320日前按时报纪审处汇总。

(二) 巡察整改“回头看”阶段从2017323日开始,至430日结束,按以下步骤有序推进:

1.巡察“回头看”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巡察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拟成立回访组、对账销账组、制度台账组,组长分别由校领导或外聘专家担任。

2.分步做好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六个环节工作,对内部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被巡察部门和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1)准备:明确内部巡察“回头看”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增强巡察的指向性。

    2)了解: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民主测评,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召开座谈会,组织个别谈话,调阅文件资料,开展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和检查等不同方法,了解被巡察对象及有关责任部门具体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

3)报告: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要撰写出“回头看”工作报告,重点是内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有关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的总体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有关意见建议等内容。

4)反馈:对被巡察部门和支部反馈“回头看”情况,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对其报送的“回头看”整改情况报告进行审核。

5)移交:将“回头看”了解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按规定分别移交被巡察部门、有关主管领导、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6)整改: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分类处置、严肃核实查处、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查督办。

    三、工作重点

1.强化政治定位,压实两个责任。通过“回头看”,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要求被巡察部门、支部必须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与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各部门党组织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问题整改“新官也必须理旧账”。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查找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

2.强化措施整改,完善体制机制。本次“回头看”将紧盯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刚性。各巡察组将突出工作重点,严格对照巡察报告、问题清单逐项对表核查,重点对被巡察部门的即知即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制度性漏洞是否有效填补、整改措施是否起到成效等几方面进行分析研判,督促被巡察部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上的“防护墙”。

3.强化监督实效,推动整改落实。被巡察部门党政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使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回头看”切实推动部门班子建设。对没有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进行再了解,对限时整改中不担当、不负责、整改不到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回头看”取得实效。

4.学校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被巡察部门和支部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职能部门和支部分管领导要加强工作协调,并确定“回头看”自查工作小组及联络员,积极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回头看”工作。

2.落实巡察责任。一是“查”问题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进行追踪和检查,对照上轮巡察的问题台账,逐个进行对账、销账。二是“访”群众评价,看有没有群众还不满意、依然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直接“回访”。三是“严”问题查处,把“回炉”“拾来”的问题和线索加大“火候”,彻查到位,进行责任追究。

3.严明纪律要求。巡察组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守秘密,接受监督,保持良好作风和形象。

 

 

 

 

                           中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中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