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师高专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巡察
公 告
根据学校党委、纪委联合下发的《通师高专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经通师高专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6年7月10日起,对学校三个校区、各职能部门、系部和党支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巡察。
此次内部巡察以个别谈话、查阅文档资料、核对账目、受理举报、现场察看、外围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全面掌握学校党风廉政防控工作情况,并根据规定,做好反馈、移交、督导整改、回访等后续各项工作。
巡察的重点是:着力发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搞特权等问题;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着力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着力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不透明,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其他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情况。集中巡察项目为对照“实施方案”中的目录清单,自查2013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深入三个校区了解情况,开出问题交办函,限期整改,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问题的发生。
内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在校长办公室和纪检监察与审计处,巡察期间接受信访举报,设置举报箱,举报箱在学校三个校区行政办公楼的醒目处。巡察期间举报电话、短信: 18061808008,18061806668 (手机)。
通师高专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