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亮剑"精神担纲纪委监督责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19浏览次数:0

"亮剑"精神担纲纪委监督责任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05-1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从严监督抓防范。对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是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一要着眼于教育引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的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干干净净做人做事,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二要着眼于源头预防,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三要着眼于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提高违纪“成本”,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从严惩处抓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从严惩处作为有力手段,旗帜鲜明地讲原则、树正气。一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踩“红线”、闯“雷区”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诫勉谈话、函询;对一些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小题大做”,防微杜渐;对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涉及违纪违法的要严格审查,及时教育警示和挽救干部。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或是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从严肃纪抓震慑。当前,作风建设已经到了关键时期,必须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字当头,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和回潮。一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等行为。二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聚焦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从细处着手,从小节抓起,对踩踏作风红线的问题严肃处理,步步紧逼,使之无处遁形、无处藏身。三要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庸懒散奢”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抓好专项治理,从具体问题抓起,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部门,保持直查快办的速度和执纪问责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