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学校作风行风社会调查评议意见和建议整改及督办的
通 知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按照市教育纪工委和学校党政领导的指示精神,管行业与业务必须管好作风行风,学校党委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作风行风社会调查评议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责任,并在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好整改与督办工作。三月份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整改任务已经分解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各分管校长,为了进一步做好整改及督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清单。请各责任部门按时认真填报部门《作风行风整改落实责任清单》(见附件),经分管校长确认后于四月三十号前报纪检监察室备案。
二、整改落实。请按填报的“整改措施与时限”一一落实整改工作,如果暂时不能整改的应具体说明情况,并于六月底前完成部门工作工作的自查报告报送纪检监察室,由监察室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后向上级和相关人员报告情况。
三、督办检查。纪检监察室将配合各分管校长认真开展督办督查工作,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推动学校作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附件:《部门作风行风整改落实责任清单》(样表)
纪检监察室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