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校长室研究,拟请下列四位同志牵头负责新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招投标流程工作,名单如下:
曹科枢 费 杰 洪亚军 江 华
如果有异议,请向纪检监察室反映情况;如果没有意见,也请广大教职工共同关心并监督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85125066
特此公示
通师高专纪检监察室
二0一五年四月一日
公 示
经校长室研究,拟请下列四位同志牵头负责新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招投标流程工作,名单如下:
曹科枢 费 杰 洪亚军 江 华
如果有异议,请向纪检监察室反映情况;如果没有意见,也请广大教职工共同关心并监督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85125066
特此公示
通师高专纪检监察室
二0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