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拍“蝇”力度要一样大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13
张枫逸
笔者近期调查发现,很多领域的基层公务员,由于手握执法权,虽然级别低,却成为违法违规者重点巴结的对象。“收你钱财,给你关照”,成了某些基层执法者与别有用心者之间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而在这种“潜规则”下,制度、法规形同废纸。
中央多次强调,反腐工作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过,相对于手握大权的高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引起的关注还不够。然而,有权力就有寻租的可能。虽然基层公务员级别不高、权力不大,但只要手中的权力用到极致,照样可以吃拿卡要,徇私舞弊。
“苍蝇式腐败”看似不起眼,其危害却不逊于“虎患”。基层公务员直接与企业、群众打交道,可以说是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第一道门面”,一旦贪腐势必大大损害政府形象。教育、环保、城建、民政等容易滋生“苍蝇式腐败”的领域,更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送了礼,污染企业、违法建筑就能逍遥法外;不送礼,合法经营的商家也要处处受到刁难。如此黑白颠倒的执法行为,严重侵害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苍蝇”如果不能被及时拍打,有朝一日就可能会变成“老虎”。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权力体系中,基层公务员就好比毛细血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肌体的健康。任何善政都要通过基层来落实,才能转化为民生福祉;若不及时清除“苍蝇式腐败”,再好的经也可能被念歪。因此,我们不仅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打的力度也要一样大。
一些基层执法人员权力不大,却能用到极致,恰恰说明“微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存在较大自由裁量空间。就拿一个企业来说,怎么检查、检查几次、查到了怎么处理,往往都是执法人员说了算。正如一位企业主所言,“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卡我”。遏制“苍蝇式腐败”,必须严格约束“微权力”,健全执法机制,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避免少数人员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权力缺乏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对于基层公务员的监督,也要渗透到权力体系的毛细血管。“苍蝇式腐败”现象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源于基层点多面广,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内部监督太软”的真空。遏制“苍蝇式腐败”,还要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敢于对“收你钱财,给你关照”的“潜规则”说不。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对于“苍蝇式腐败”不能有丝毫的姑息纵容。诚然,“苍蝇式腐败”往往受贿次数较多但数额零散,存在一定程度的发现难、查证难问题。但有关部门还是要像打“老虎”一样重视拍“苍蝇”,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只有坚决落实处理,形成“伸手必被捉”的高压态势,才能让基层执法人员树立对于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不敢逾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