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采购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0浏览次数:0

通高师校〔2014 10   

关于调整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办、处、室、系(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严格规范采购行为,根据上级财政、教育部门颁发的有关采购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采购制度,经研究,决定调整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黄建辉  丁兆雄  

副组长:陈        孙国春      石俊元  

  员:魏荣华      李富才  陈继红  吴剑峰  虞福美  

            徐汝成  袁海生  陈志强  朱汇川      

        马文娟  洪亚军  谢玉萍  赵晓梅      朱谦祥  

陆永来      陈竹林  曹科枢  

其工作职责为:  

1.审定学校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2.研究决定重大采购事项,审定采购预算和计划。  

3.督促采购实施部门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采购预算办理采购业务,协调解决采购业务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4.其他相关决策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和监督组,其成员如下:  

(一)管理办公室  

  任:陈志强  

副主任:陆永来      

  员:茅永丰          秦广华  单小华  卞国飞  

        

其工作职责为:  

1.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和组织学校采购工作及创建工作台帐。  

2.配合落实重大采购事项决策程序。重大采购事项由主要领导明确采购意向,采购领导小组充分论证,制定采购方案,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方能实施。  

3.负责实施采购流程。大额物品、工程与服务采购项目由后勤处、财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监督组、申购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采购项目工作小组开展采购工作;采购日常工作,由陈志强同志负责组织实施采购、签订合同和组织申购部门验收,陆永来同志负责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关项目的技术要求、参数的制订,江华同志负责预算、计划编制和支付价款;低值易耗物品采购由学校后勤部门按规范实施,陶明同志、姜聪同志分别负责南通、三里墩校区和海门校区低值易耗物品采购。  

4.采购工作程序参照《南通高等师范学校物品采购制度》中物品采购流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组  

  长:李富才  

  员:罗    袁海生  洪亚军      

其工作职责为:  

1.全过程监督检查学校采购流程,监督采购部门执行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况。  

2.参加采购工作会议和相关招标、评标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听取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制止违规采购,坚决杜绝贪污、受贿的行为,保证学校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  

3.定期对学校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4.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质疑、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和查处采购活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