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0浏览次数:0

2014年南通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南通加快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一年,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深化南通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为南通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示范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工作  

2014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探索实践,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加强党委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学校(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加强纪律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全市教育系统各级纪委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教育纪检组织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各级教育纪检监察组织要突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主题,紧盯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服务、监督、保障工作。重点围绕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增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学校建设重点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三)坚决反对“四风”,深化作风建设。  

面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的变异、反弹,必须紧盯不放、深入查纠,打好持久战。要从具体问题抓起,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地敲下去,由浅入深,由易及难,循序渐进,持之以恒。  

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管理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严肃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严格控制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规范报刊征订秩序,减轻基层负担。各级教育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对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反对“四风”,严肃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要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深化“三解三促”活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廉政准则,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防止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对敷衍塞责、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干部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者的责任。  

进一步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深化民主评议教育政风行风工作,推动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深入治理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办学、违反师德规范等突出问题,以优良的教育政风行风取信于民、赢得口碑。  

(四)加大办案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让“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给全体党员干部以警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热点岗位的腐败案件。  

加强信访举报受理,深化利民信访工作,加强案件线索集中管理,规范处置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巩固完善大中专院校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制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提升查案治本功能。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加强信访监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对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同时,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  

(五)深化改革创新,扎牢制度笼子。  

坚持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建立健全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措施,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专门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健全执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反腐败法制化水平。在市纪委的指导下,认真做好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试点工作。要认真落实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各项规定,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强化日常监督,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责任制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发挥法规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六)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惩防体系。  

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研究细化教育系统的实施方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按照制度化要求抓好“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12·9”国际反腐败日宣传教育等活动,展示成果,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深化两大体系建设。完善道德诚信监督约束机制,运用函询、道德诚信指数测评、舆论监督等方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强失德失信典型案件的查处,实行失德失信“黑名单”制度。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和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重大典型案例及时通报。  

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洁教育基地建设,深化诚信招考、诚信教育、学术诚信品牌创建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充实资源,放大效益,提高水平。  

抓住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利时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坚持教育提醒抓在前,监督检查常态化,对违反师德者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如发现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不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体罚侮辱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违规收受家长和学生财物、从事校内外有偿补课、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和报刊、在招生考试及科研职评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给予相应处分。  

(七)以铁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  

全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理解“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涵意,将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做到工作标准更高、创新意识更强、学习氛围更浓、队伍管理更严,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厘清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定位,依纪依法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集中精力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履职尽责、服务群众情况的监督,切实强化执纪问责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正人先正己,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带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带头讲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做转变作风、严守纪律、拒腐防变的表率。   

三、重要安排  

1. 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月)。  

2. 表彰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廉政勤政好干部(3月)。  

3.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9月)。  

4. 开展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2月—12月)。  

5. 组织教育收费和教辅资料选用征订监督检查(3月、10月)。  

6. 教师廉洁从教监督检查(4月、9月)。  

7. 对六所大中专院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45月、1011月)。  

8. 考试、招生工作监督检查(5月—9月)。  

9. 举办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暑期学习班(8月)。  

10. 抓住节点开展党员、干部、教师廉洁教育活动(5月、9月、12月)。  

11. 市区中学生赴青少年廉洁教育基地参加教育活动(4月、8月、11月)。  

12. 教育重点建设工程监督检查(2月—12月)。  

13. 对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检查考核(6月、12月)。  

14. 查办案件(2月—12月)。  

做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南通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