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息简报〔2014〕第4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7浏览次数:0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纪检监察信息简报  

    〔2014〕第4期  

   

通师高专纪检监察室编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高层声音】  

 2014517 ,教育部就解决高校“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提高学习实效,增强党性修养。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自觉学习的表率。要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定期组织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专题学习,每学期至少召开1-2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务虚会,交流学习体会,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指导工作。  二、改进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实行开门调研,主动深入教学、科研、后勤一线,倾听群众意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切实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每人每年要重点围绕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选定1-2个调研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带头撰写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以及通过调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情况要在学校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三、转变文风会风,改进方式方法。要改进会风,自觉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加强会议管理,每年初要统筹做好会议安排和预算,精简会议时间、次数和规模。能在校内召开的会议,不在校外召开。在校外召开会议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安排会议,会议安排和执行情况要在校内公示。要改进文风,凡是能够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已明确规定并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能用校外文件直接传达落实的,不再转发或印发。要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数量,提高公文和简报质量。要改进宣传报道工作,校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办学成果、发展成就、优秀师生典型事迹,减少对学校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宣传报道。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三重一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学术委员会以及专业咨询机构的作用。对重大事项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要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坚决反对事先定调、独断专行、临时动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要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一定范围内进行报告,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五、密切联系师生,强化服务意识。要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建立和完善校级领导干部联系师生的制度,每位学校领导要定点联系2-3个学院,联系5-6名专家学者。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定期与中层干部和教职工谈心交流,沟通思想。要认真落实校领导听课制度,主管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8学时;其他分管业务工作的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4学时。要简化学校行政部门办事程序,为广大师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六、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严格使用标准。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不得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每位领导原则上按照标准配置使用1处办公用房,确因多校区办学和教学科研实际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使用面积要规范要有限制,调离工作岗位不得继续占用办公用房。公车配置和使用要按照国家规定和所在地有关部门的政策执行,严格按规定配备和使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业务专用车辆作为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不得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占用、换用下属单位和利益相关联单位的车辆。 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管理规定。公务出访要明确任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坚持因事定人原则,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地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与出访人员的职级身份相符。严禁安排无关人员随访或分行。学校领导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原则上应安排在假期进行,不得使用学校的行政事业经费,禁止以公务、学术交流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出访团组出访前应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回国后1个月内在校内公开团组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党委书记和校长出访报告应于团组回国后1个月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七、厉行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校园。要从严从俭履行公务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科学设定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范围标准,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在学校食堂或内部招待所安排,不提供香烟、高档酒水,不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安排参观周边景点,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日礼品、高档消费。不得借用婚丧嫁娶、生日乔迁等大操大办、收敛钱财。外事活动中需要交换礼品的,要以学生作品为主。加大对食堂浪费的管理力度,定期公布粮食、水、电、纸张等资源的节约量和人均消耗水平。八、强化纪律约束,不断进行自我完善。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凡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领取薪酬,在社会团体中兼职不得超过2个,兼职活动时间每年不超过25天,兼职不得取酬,在社会兼职情况要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领导干部不得在分管部门和院系违规领取津贴补贴,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谋求学术资源、插手招生就业、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不得干预职称评定、干部选拔、人事聘任。不得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个人利益。严禁收受有利害关联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任何形式的礼品、财物。  

各高校要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解决本校“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办法措施,制订中层机关干部、院系领导和附属单位领导的办公用房、用车、出国(境)等实施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执行, 执行情况在校内公开公示,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工作动态】  

 521  上午,党委书记黄建辉,副书记、校长丁兆雄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前期通过座谈会、问卷、“四访四问”等形式广泛征求的群众意见,  

进一步落实、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530 上午,我校在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会上,党委纪检委员、副校长潘健传达了全市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解读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内容,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对我校即将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步骤等作了布置,要求各部门和中层以上干部按照工作部署按时保质完成自查工作。  

6月上旬以来,学校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每个成员、每个支部书记和每个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就“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等方面明确要求,并聚焦“四风”等问题提醒帮助,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学校党委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前,我校领导班子和个人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途径深入查摆、认真梳理、深刻剖析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形成领导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市委督导组已审核通过。目前,所有中层干部正在认真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615 上午,我校隆重举办南通市第三届师范定向生入职宣誓暨职业技能汇报活动。活动有三个部分:一是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揭牌暨定向生入职宣誓仪式,二是我校大学生艺术团展演,三是定向生顶岗实习总结与入职教育。  

 616 ,党委组织支部调整改选后13个党支部新任书记集体谈话,明确职责要求,布置工作。  

结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校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务必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紧迫感,着力构建事业发展的廉政保障;强化责任意识,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把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我校的惩防体系建设规划,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所有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与“一案双查”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承担起来,要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要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坚持组织管理,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继续为建设质量上乘、特色鲜明的师范专科学校,为创建现代化、国际性、高水平的师范本科院校奠定坚实基础。  

   

【廉政课堂】《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411 至 512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一个月内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释放出的信号强烈且明确。  

一、反复强调落实“两个责任”。从公开报道看,除主持系列座谈外,王岐山自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两个责任”以来,已多次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0131113日 ,三中全会闭幕后的第二天,王岐山便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10天后,王岐山在湖北调研时指出,要强化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也是在这个月的27日,王岐山在主持召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座谈会时再次强调,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驻在部门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派驻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更加明确,对其重要性的阐述也更加突出。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王岐山在工作报告中部署今年工作主要任务时,第一项便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篇幅达414个字。全国两会期间,王岐山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要具体化。315日,王岐山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要求中央巡视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査。同月,王岐山对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指示,要求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构切实担负起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514日,王岐山在山东临沂考察时再次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党的观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守责任担当,领好班子、带好队伍。此外,“五一”前夕,经王岐山批准并亲自审定调研方案,7位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8天内分别带队到七地,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调研。 其间,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在辽宁调研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是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二、把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紧抓实。“政治责任”、“重要职责”、“牛鼻子”……这一系列举措释放的信号强烈且清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必须抓好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这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王岐山明确指出,各级党委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认为反腐败是纪委的事,强调这‘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至关重要。”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各级党委首先要破除在认识上的误区,杜绝“只挂帅不出征”的错误思想。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也表示:“主体责任是一个全面性的责任。党委要全面履行职责,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把责任负责到底,不能把责任丢给纪委,当‘甩手掌柜’。”王岐山强调,有权力没责任是管党治党之大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空洞的口号,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表示,一些地方和部门及其领导者出现有权无责、权大于责、无人追责等现象,这是导致其腐败、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范行为的直接原因。“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按照守土有责、各司其责、责无旁贷的原则,明确和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并将这种责任具体化、标准化、可量化。”他说,唯有明确和细化责任,才能提高各级党委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  

三、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王岐山强调,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中央层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力度有目共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出台八项规定改进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强有力。新一届中央纪委常委会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能。 然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仅靠中央层面重拳频出还不够,各地区各部门也须令出必行。“强调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在全党全国范围内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工作局面,不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业务工作,而是一项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责任。”庄德水告诉记者,要以责任为支点、以制度为规范、以问责为保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切实行动、勇于担当。王岐山明确指出,今年要把主体责任给中央国家机关、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党委扛上。几位专家表示,这一层面的地方和部门单位,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在落实“两个责任”当表率作示范方面责无旁贷。王岐山还数次强调,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此,庄德水说,强调“两个责任”,可以为问责提供依据,强化执纪效力。随着问责对象、范围、方式和结果等的进一步明确,问责将被赋予新的工作抓手。纪委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对自身提出相应的问责要求,问责工作也将更具公信力和影响力。(摘编)  

【理论探索】《论除“四风”的两大关键性问题 》  

 任何问题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四风”问题也不例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主要任务聚集在作风建设上,要求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就必须解决好人和制度两大关键性问题。  

一、 关于“人”的问题。“母鸡再能干,也不可能把石头孵出小鸡。”内因决定着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方向,在作风建设上亦是如此。党员干部作为党的工作的行为主体,是推动工作发展的内在因素,也是反“四风”的主体。试想,如果一名党员干部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纵使有各种歪风邪气,也能做到“百毒不侵”。因此,要治理“四风”,关键还是要治理“人为”因素。 党员干部之所以会出现“四风”问题,最初都是思想放松了警惕。所谓“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旦开始腐化堕落,就难以避免各种恶习陋习的产生,“四风”就有了“寄生”空间。随着当前经济社会“多元形态”的深化,一些糖衣炮弹、特权主义、腐朽文化不断冲击着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个别意志不坚者也就成了“四风”的“俘虏”。生活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员干部仍需保持“战略”的高度和“革命”的热情,始终不能忘记共产党员的身份,更不能忘记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和为之努力的奋斗目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才能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社会格局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但却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准位置、摆正位置,做到不越权、不越岗、不越位。干部队伍中之所以会出现“四风”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些党员干部没有摆正位置、调整好心态——都说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但偏偏在很多人的眼里,干部和群众的角色已经掉转过来。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始终代表、发展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点丝毫不可含糊。  

二、关于“制度”的问题。“鸡蛋没有合适的温度也孵不出小鸡”,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条件。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发展时期,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尚不完善,部分权力未能得到有效约束,以致一些“别有用心”的党员干部利用这“可乘之机”肆意妄为,从而导致“四风”泛滥。因此,我们只有重视解决制度问题,从根上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不断压缩其生存空间,才能使其无处藏身。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只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科学划分部门权限范围,合理设置机构职能分工,明确制订岗位职责和运行流程,才能有效避免权力监督真空。同时,进一步建立规范、严密的权力运行程序,大力推进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才能扫除权力的“盲点死角”,才能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构建权力监督体系。关于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既可以通过权力来制约权力,也可以通过权利来制约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是指通过权力分配体系的不断完善,实现不同权力之间的制衡。而以权利制约权力则是指通过有效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监督作用。1945年,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历史周期律”问题时就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要实现权力廉洁运行,必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权就有责,权责统一才能令人信服。“四风”之弊肆虐蔓延,其中一个因素就是惩处机制不完善,权责之间不统一,以致少数党员干部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绝不能放松。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反“四风”必须施以重罚,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合理设置“纪律高压线”,切实提高违纪违规成本,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作者系广东省乐昌市委书记)  

【廉政时评】《“为官”的价值    

新闻回放: 58日 ,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辣味十足”的民主生活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县长曾为陪了6任县委书记而失落”、“两箱酒喝掉了农民一年收入”等自我批评的内容,受到了舆论热议。兰考民主生活会上,周县长一番肺腑之言,发人深思,“自己年近50,陪了6任县委书记、4任县长,也曾感到失落。”为什么会感到“失落”,周县长深入剖析——“因为更多地考虑了自己!”考虑了自己多年原地踏步没有进步,多年奉献没有升迁。其实,不仅是周县长,因为没有被提拔而心存“失落”的官员大有人在,更有甚者,从“官场失落”逐渐演变为“心态失衡”,最终 “官场失足”,落得终生遗憾。从“失落”走向“失足”,这些官员错就错在,扭曲了价值观,把“升官发财”作为衡量官员价值的唯一标尺。 当官为了什么,价值又在哪里?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中。为官者,民权、民意的代表。官职越大,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责任也就越大。必须时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只有时刻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才能心甘情愿、自觉自愿、老老实实地履行人民公仆的职责,才会在执政为民中找到乐趣和价值。
   
在“求真务实”的实干作风中,为官者,往往也是一个地方和部门工作的组织者、指挥者、协调者、监督者,能否坚持求真务实,直接影响着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质量。正如周县长在民主生活会上的反思:“2012年农田水利因缺乏实地调研,忽视了乡与乡之间水利衔接,引来黄河水,却有1万多亩地灌溉不到。百昱光电和福临银基服装城项目,由于急于求成,缺乏科学论证,造成项目至今处于半停产状态。”没有深入调查,没有科学论证,随意决策,带来的只能是巨大的经济浪费与受损的干群关系。为官者,必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主动深入基层摸实情,察民意,不做“面子工程”,不搞“形式主义”,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才能在工作实绩中体现价值。在“迎难而上”的艰苦奋斗中。奋斗是为官者干事创业的动力。50多年前,正是凭着“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奋斗精神,焦裕禄带领和激励兰考人民创造了彻底驱除“三害”的奇迹。周县长自省,面对民主生活会爆出的“县国土部门以罚代管,乱占地、乱建房”的乱象,为官者应该痛下决心迎难而上,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困难找理由。“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只有砥砺前行,敢于碰硬,不解决问题不撒手,不见成效不收兵,才能在奋斗拼搏中彰显价值。 在“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中。为官者,手中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信任。“两箱酒,喝掉了农民一年的收入”、“几斤茶叶,花掉了贫困生几年的学费”……一旦失去了清正廉洁,抛弃的不是衣服上的几个补丁,而是对灯红酒绿、浮华奢侈的免疫能力;失去了清正廉洁,抛弃的不是办公室的简陋,而是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赤子情怀。为官者,失去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就会处处摆出官架子、显出官样子,离群众越来越远,失去了群众的信任,最终葬送自身价值。当然,组织人事部门也应该进一步探索完善基层干部职级待遇、经济待遇、精神激励、保障制度等配套有效的激励机制,尽可能地帮助解决其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干事创业,不再为官职而“失落”。其实,为官者的价值到底是什么,焦裕禄同志已经用行动为我们做了最好的解答。“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把人民装在心里,人民也会把他装在心里,为人民做出贡献的人,人民也会永远记住他。  

【高校法纪】《为高校培植不能腐败的土壤   

教育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基。今年两会上,教育领域腐败尤其是高校腐败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王树国和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等多人对此发表意见,认为针对高校目前的腐败现象,须创造出不能腐败的土壤。
  代表委员们的关注不无道理。仅仅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便有四川大学原副校长安小予,浙江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褚健,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等一批高校官员“落马”。
  可以断定,这绝非冰山一角。自从高校连续多年扩招,每年有数百万学子涌入大学;自从一座座大学城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高校频繁参与市场经济,象牙塔内的腐败便呈现上升趋势。据江西省纪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2013年,江西省共查办高校违纪违法案件71103人,涉及省内20所公办本科院校和2所高等专科学校。而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0年中国教育蓝皮书》中便已指出,“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  

本应教书育人、培养国之栋梁的高校,何以丢掉社会净土这块“金字招牌”,极具反讽意味地沦为腐败高发区?其中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不容忽视的是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供给的滞后和不完善。因为,腐败的广度、深度和持续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处制度环境的容量。
  因此,遏制高校腐败,把高校领导、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准确把握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势,加强制度供给,为高校培植不能腐败的土壤。
  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本评价
  
在历经20世纪80年代的制度初创、20世纪90年代的大力推进、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完善提高和两轮制度废改立、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四风”问题的制度清理和制度细化四个主要阶段后,我国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从无到有、从疏到密,完备程度大幅提升。据不完全统计,20052007年,仅教育部直属高校就新建和修订有关制度6000余项。至2012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共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122项。从整体上看,我国高校已基本形成层次分明、覆盖面广、内容全面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
  同时,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主要体现在:第一,突出关口前移,制度的预防效能有所提高。目前,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已经得到普遍重视,问题比较集中的后勤、基建、招生等环节的管理机制、监督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完善。以福建省为例,在重要事项决策方面,92%的高校有议事决策制度,76%的高校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和听证制度。第二,突出制定机制创新。如吉林大学、中山大学等多所高校出台了《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中国政法大学开展了“主客体合议分行横联直推式”工作机制探索,由纪检监察部门和被监督部门共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提升了制度的科学性。第三,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制度规定要具体可行,使大多数人做得到”等有关要求,以更加务实的精神,认真梳理、细化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为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奠定了坚实基础。
  然而,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只能说是阶段性的。社会对高等教育事业廉洁化的期望与现实状况还有差距。
  从有关调查看,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依然存在四大缺陷,即“制度依然不完善、不健全”,“制度执行力不够,形同虚设”,“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薄弱”,“制度的科学性和探索性不够”。如由教育部直属高校第八片组高校承担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课题调查显示,48.52%的调查对象认为,“制度已经够多了,关键是执行不够”;30.24%的调查对象认为,“从表面上看,制度已经够多了,但一些关键环节依旧无章可循”;9.19%的调查对象认为,“有些制度显然已经过时,却还在执行”。
  此外,还有几个问题不容忽视。一是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不足。如已有的制度多而乱,新旧制度错综交叉,衔接不畅;一些单项制度看似完美,但放在一起则主次不清,没有形成环环相扣、整体联动、前后闭合的运行机制。二是制度着力点不够准确。如有的制度没有从腐败发生规律出发抓住问题的关键,效率有限;有的没有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跟进,相对滞后。
   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把握三大关键  

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供给依然面临全面覆盖和质量提升并重,更加突出质量和效率的多重任务。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有更高站位、更宽视野,要抓住问题、突出关键。
  一是突出防止利益冲突。腐败的本质是公权私用,其重要根源是公私利益冲突。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反对腐败的过程就是防止利益冲突的过程。
  高校这一领域尽管不是利益冲突最明显、最集中的领域,但也广泛存在,并呈现不同于其他领域的特点。比如,在因师生关系而形成的学术团队中,如果团队负责人是学校行政领导,其就有可能为争取所在团队利益而不顾牺牲整体利益,这便是潜在的利益冲突。另外,后勤、基建、招生等领域也多存在类似利益冲突。
  因此,高校也应在制度层面对权力与利益进行合理安排,明确公私利益的边界,防止“双重利益代表”身份和角色错位;完善从业和议事决策回避制度;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任职禁止性制度,等等,进而阻断相关人员以权谋私的通道。
  二是突出优化权力结构。制度铁笼能否关住权力的关键是,其能否有效制衡和监督权力的产生、授予、分配和运用等,使权力执掌者不能、不敢和不愿滥用权力。进一步讲,就是通过一定的设计,优化制度内在的动因结构,约束博弈者按特定方式行事。为实现这一目的,必须构建一种科学的权力结构,使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子系统设置科学、结构合理,使每一种权力的行使都与其他权力相联系,形成一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联动效应,进而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归结一点就是,权力结构靠得住,制度才靠得住。
  从高校的实际看,反腐倡廉制度是否可靠,关键是看其权力结构设计能否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权力的授受关系明确,即高校权力结构中的党委领导权、行政执行权、教师学术权和民主管理权等各类权力以及某一类权力中的各种具体权力的授受流程和委托代理关系明确。二是权力的制衡关系明确,即某一权力的行使要受到其他权力的制衡。三是权力的回归关系明确,即高校的各项权力最后要回归社会、师生所拥有的法定权利。只有权力回归权利,权利才能制约权力。
  三是突出制度设计体系化。当前,高校反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不够,制度的集成协调性和系统性不足,这些已成为高校腐败顽疾久治不愈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用系统的观念、顶层设计的思路,成体系建设高校反腐倡廉制度,破解制度“碎片化”难题,发挥制度的整体合力。
  同时,成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制度也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有益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改革任务之一,其根本目的是建立中国特色的大学治理结构,形成合理的现代大学权力结构,以合理划分国家—社会—高校以及高校内部行政、学术的权力边界,并建立起相互间分工合作的新型关系。可见,现代大学制度蕴含的制约高校权力的意味不言而喻。因此,成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制度不仅是高校腐败治理结构再造的过程,也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应有之义。(作者系福建农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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