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5-05浏览次数:0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一、健全防控机制,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学院要建立疫情防控指挥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第一防控责任,靠前指挥,成员分工明确,压紧压实防控职责。党员干部服从安排、主动作为,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防控管控不到位等工作失职渎职行为导致疫情扩散,造成不良影响和较大损失等后果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强化校园管理,加强校园值班值守  

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加强校门和校园公共场所出入管理。所有进校人员一律严格执行“一核、二查、三测、四提醒”的防控措施(即进校身份核对;苏康码、行程码检查;测体温;提醒戴口罩),两码异常、体温异常、校外人员未经批准者一律劝返。在疫情管控的特殊时期,进校工作的重点人员需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值班人员在岗在状态,做好值班记录,主要负责同志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疫情期间关闭学校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学生不遵守疫情防控纪律,翻墙外出、隔墙外卖等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值班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应急值班制度未落实,违反规定外出、脱岗;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三、全面排查摸底,强化重点人群管控    

加强对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含服务外包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部门、各学院必须严格实行每日健康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确保应报尽报,建立台账备查。关注师生异常情况,及时了解师生关切和急需,采取妥善措施满足师生学习、生活必需,主动帮助困难师生。  

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弄虚作假,造成工作被动的,将追究部门、学院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沟通,不得举办集中活动  

各部门、各学院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传递学校信息,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要保持与离校师生的密切联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延迟开学的决定,不得提前返校。要精心组织开展线上教学辅导,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要建立常态化师生沟通机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开通心理热线,接受师生咨询。校内外师生及共同居住人员一旦出现涉疫情况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归口部门及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迅速处置。  

对上情下传、下情上报不及时不准确,并在以上工作环节中出现错误和延误,影响防控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确保物资供应,做好防疫消毒等工作  

后勤服务部门要做好在校师生的各项生活服务保障工作,保证食堂物资、食材储备。做好全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分发和使用指导等工作。在此期间保障物价平稳,做好在校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落实快递的校外集中消杀、校内二次消杀、快递外包装集中回收等要求,保障快递安全。各校区要设立单独的校内隔离场所。对食堂、教室、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场所,特别是入校食品、货物等进行地毯式消毒杀菌,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对以上工作敷衍应付、违令拖延,应对处置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严格执纪问责,推动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学校纪委将紧盯责任落实,加强执纪问责,坚决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部门、各学院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防疫部署,从严从实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安全风险点进行自查(详见附件1),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疫情防控督查组将通过现场检查、个别了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查人员如实记载疫情防控重点任务督查表(详见附件2)。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造成防控不力出现不良后果的,将依规依纪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倒逼疫情防控责任真正落实。  

纪委全面受理、及时处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监督举报电话:55092032,短信手机:18061806099,邮箱:ntgsjw@163.com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